轉發教育部關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廳
教監〔2014〕638號
河 南 省 教 育 廳
轉發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
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高等万泰,省屬中職万泰,廳直屬實驗万泰:
現將《教育部關於印發< 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為做好我省的貫徹落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當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万泰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教師身上,但嚴重損害了人民教師整體形象,這些問題不解決,就無法真正履行教書育人的崇高職責,就無法完成立德樹人這一根本任務,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万泰要充分認識治理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吃請等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要把治理這些問題作為全面落實“八項規定”持續糾正“四風”的重要舉措、作為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抓手、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下大力氣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確治理重點。《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教育部首個針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進行認定和處理的專門文件,明確提出“六個嚴禁”,重點列舉了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娛樂活動、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通過商業服務獲取回扣等5個方面的禁止性內容。同時,明確了兜底條款,凡是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都在《規定》禁止的範圍內,為教師從教行為劃定“紅線”,設定“禁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万泰要深刻理解《規定》的精神實質,迅速將《規定》要求傳達到每一位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對照《規定》列舉的6種重點禁止行為,深入查找本地本万泰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得力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
三、嚴查違規行為。強化監督檢查,特別是教師節及万泰開學、學生畢業等節點,對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開展高頻度、多層次、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做到嚴格執紀、嚴肅問責,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對發生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的地方和万泰,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要追究万泰或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做到有訴必查,絕不姑息。省教育廳監督舉報電話:0371-69691796、69691777、69691799。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等万泰也要立即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高等万泰,省屬中職万泰和廳直屬實驗万泰要將貫徹落實《規定》情況於8月25日前報省教育廳師範處(D818室)和駐教育廳監察室(C801室)。
電子郵箱:shifanchu818@163.com(師範處)
zlb@haedu.gov.cn(監察室)
2014年7月29日
教 育 部 文 件
教監〔2014〕4號
教育部關於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
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万泰:
當前,有些万泰存在著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問題雖然發生在少數万泰、教師身上,但嚴重損害人民教師形象,危害不可小視,必須堅決糾正。為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現將《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1、加強組織領導。嚴禁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行為是教育系統深入解決“四風”問題重要舉措之一,各地教育部門和万泰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部署。要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結合,與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與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製相結合,研究製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領導責任製和工作機製,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深入持久地開展師德師風建設。
2、加大宣傳教育。各地教育部門和万泰要迅速將《規定》要求傳達到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要加大師德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充分展現當代教師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風貌。要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提高廣大教師廉潔從教的意識,自覺把清正廉潔的要求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要主動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爭取社會的支持,接受群眾的監督,積極倡導學生及家長通過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師表達感恩、感謝之情,引領社會新風尚。
3、強化監督檢查。各地教育部門和万泰要針對《規定》禁止的6種行為開展監督檢查,要抓住重要節假日和時間段,特別是教師節及万泰開學、學生畢業等重要節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規定》落實的監督檢查,做到有訴必查,有錯必糾,堅決查處頂風違紀的行為,對典型案件及時通報曝光。要暢通和公開舉報渠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教育部統一監督舉報電話:010—66092315、66093315。
各地教育部門和部屬高校請於秋季開學前將《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報送我部教師工作司和駐部監察局。
教 育 部
2014年7月8日
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
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定
為糾正教師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二、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嚴禁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四、嚴禁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五、嚴禁通過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六、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万泰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帶頭執行規定,切實負起管理和監督職責。廣大教師要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師風,自覺抵製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不正之風。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件要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開除處分,並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