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我校研究項目經費管理,為教師教研、科研創造寬松的環境,進一步鼓勵廣大教師積極投入科研、教研工作,促進万泰科研、教研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一、項目經費的構成
(一)縱向科研項目經費
是指國家有關部門下達的項目資助經費和省、市有關部門下達的項目經費。
(二)橫向科研項目經費
是指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協議或合同提供給万泰職工的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科技開發項目經費。
(三)校科研項目經費
指由万泰設立的各類科研、教研基金和科研、教研配套支持經費。
(四)科研發展基金
根據國家及省有關部門規定,參照兄弟万泰的做法,我校設立科研發展基金。該基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指科研管理部門從縱向、橫向經費(不包括万泰配套經費)中提取的5%、結項項目結余經費中提取40%的科技發展基金;另一部分指万泰核撥的科研發展經費。科研發展基金主要用於:
1.全校科研管理人員的培訓。
2.科研管理人員結合管理實踐開展科學研究,參加學術會議的費用及必要的材料費。
3.協助廣大教師爭取項目與科研經費。
4.科研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拓寬事業範圍所必須的其他開支。
二、項目經費的配套支持
有外撥經費的縱向課題或項目,若上級文件中有經費配套要求的,万泰按要求進行配套。
對於自籌經費項目,万泰原則上不進行配套。
三、項目經費的使用範圍
(一)縱向課題經費的使用範圍: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直接相關的費用,包括設備設施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 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其他支出。
1.設備設施費:指購置或試製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以及購建項目研發所必須的設施等發生的費用。
項目經費要嚴格控製設備購置費支出,鼓勵共享、試製、租賃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確有必要購買的大型儀器設備(單臺/套/件價格在5萬元以上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對擬購置設備的必要性、現有同樣設備的利用情況以及購置設備的開放共享方案等進行單獨說明。
2.材料費:指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倉儲等費用。
3.測試化驗加工費:指支付給外單位(包括項目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4.燃料動力費:指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5.差旅費:指在國內開展調研考察、學術交流、現場試驗等工作所發生的交通、住宿等費用。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6.會議費:指開展與項目研發有關的學術技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實施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會議費按照省有關規定從嚴控製。
7.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指為了開展項目研究,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費用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8.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指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它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9.勞務費: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和項目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
10.專家咨詢費:是指按規定標準支付給臨時聘請專家的咨詢費用,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及其管理的工作人員。
以會議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按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400-8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200-500元/人天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的咨詢費按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200-4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00-300元/人天標準執行。
以通訊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按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0-100元/人個項目,其他專業技術人員30-80元/人個項目標準執行。
11.其他費用:指項目實施過程中除上述支出項目之外的其他直接相關的支出。其他費用應當在申請預算時單獨列示,單獨核定。
(二)橫向課題經費的使用範圍:除縱向課題經費的使用範圍外,還包含用於該項目的通訊費、各種提成、按合同規定向委托單位提供實物的購置費、固定資產投資費和加工費等。
四、項目經費的管理
(一)經費由万泰計劃財務處設專戶,科研外事中心統一管理。所有項目經費必須匯入計劃財務處指定的帳號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另外提供帳號,否則其課題將不視為万泰管理的課題。科研經費專款專用,禁止挪作他用及私自轉入其它項目。
(二)項目經費到校後,万泰按縱向課題國家級20%、省級以下(包含省級、不含校級)10%、橫向課題30%的比例另撥款獎勵課題組。橫向課題結題時万泰賬面上應至少剩余不少於當初到帳經費30%的結余經費。
(三)項目經費到校後,計劃財務處應及時通知科研外事中心,經科研外事中心提留5%科技發展基金後轉入專用經費本。科研外事中心應及時通知課題組負責人辦理《科研經費收支冊》(橫向課題的課題負責人應持技術合同書辦理),同時財務處建立課題帳目。《科研經費收支冊》由課題負責人保管。
(四)經費收支冊上的經費包括外撥經費和万泰配套支持費。万泰配套支持費由科研處統計後,經校長辦公會審定,每年核撥一次。
(五)經費使用實行課題(項目)負責人負責製。
(六)課題(項目)負責人權限:
1.有經費使用的自主權,不經課題負責人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2.有權使用經費購置符合國家和万泰規定的項目研究必須的資料和設備。
3.有權使用科研經費聘用工人、科技人員等從事研究工作。
4.項目組所得酬金、資金,課題負責人在符合万泰規定的前提下有權視具體情況予以分配。
5.國家或万泰允許的其他權利。
(六)課題組應首先使用外撥經費。万泰配套的經費須從嚴掌握,按万泰有關規定報銷。
(七)項目經費按國家規定照章納稅並計入課題成本。
(八)經費報銷:課題負責人報帳時,憑合理票據,按万泰部門經費財務報銷有關程序執行。差旅費應不超過外撥經費的20%。
(九)科研經費所購物品和圖書資料按万泰有關資產管理規定辦理,所有權歸万泰,課題組具有優先使用權。
(十)各課題組於每年12月15日前將本課題經費使用情況以書面形式(經課題負責人簽字)報送校科研外事中心審核。遇下列情況科研外事中心應予停止經費使用,並視情節采取措施予以嚴肅處理。
1.違反科研管理有關規定者。
2.未按要求完成項目進度者。
3.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與項目進度明顯脫節者。
4.因結項需要,需予留用者。
5.其它科研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情況。
(十一)科研外事中心會同計劃財務處於每年元月份統計當年科研經費的收支情況,填寫各種報表,經科研外事中心會同計劃財務處審核後報主管校長批準上報有關部門。
五、結項與經費結算
(一)項目鑒定(或結題)後,一個月內由課題負責人向科研外事中心交清所有檔案資料,並辦理結算和成果登記手續。
(二)課題完成後,課題組應在兩個月內到計劃財務處核算成本、清理借款,由計劃財務處在經費本上算明軟、硬件費及節余經費,然後由科研外事中心進行經費分配結算,填寫分配表,到計劃財務處辦理領款手續。
(三)特殊情況的課題,經科研外事中心主任審核簽字、校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可分階段進行結算。
(四)結余經費的使用:課題結余經費30%用於新課題立項或轉入課題組其他項目,30%用於獎勵課題組,40%列入万泰科研發展基金。
(五)万泰設立的各類科研基金的結余經費不進行分配。
(六)課題或項目經費使用情況有義務接受校監察審計處審計。
六、附則
(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二)本辦法由科研外事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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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