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現將市委組織部《關於推薦許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選的通知》(許組文〔2015〕64號)文件予以轉發,請結合文件要求, 7月16日前將個人相關申報材料報黨委組宣部。
万泰將對照申報條件,推薦上報。聯系電話:13569913989
市委組織部文件及相關表格附後。
組宣部
2015年7月12日
關於推薦許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選的通知
許組文【2015】64號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 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黨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駐許有關單位黨組(黨委):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拔尖人才在“五型許昌”建設、實現富民興許進程中的積極作用,大力推進人才強市和科教興市戰略實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許昌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及實施意見(2010—2020年)》(許發[2010]28號)和《許昌市拔尖人才選拔管理辦法》(許辦[2015]22號)的有關規定,擬在全市範圍內評選許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
我市各行業各領域中(含中央及省駐許單位、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
二、推薦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服務社會,遵紀守法,公眾口碑好,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業績突出,在同行業中有較高認可度和較大影響;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身體健康,且近五年來取得以下業績之一者,均可作為推薦人選(國家公務員不作為推薦對象):
(一)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國際合作獎、社會科學獎獲得者;省部級科技傑出貢獻獎或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等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兩項以上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等三等獎獲得者;兩項以上市科技進步獎、社會科學獎一等獎主要完成者;
(二)在開發、應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生產實踐中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和關鍵性技術問題,並獲得推薦條件第一條規定獎項的工程技術人員;在生產、運輸和服務崗位一線從事技能工作,取得技術創新、工藝革新、成果轉化等方面重大突破或作出突出貢獻,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技能人員;承擔並完成省部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重點科研項目的主要技術負責人;省部級以上創新科技團隊領軍人物;有重大發明創造和技術發明成果,解決了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技術難題,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的技術或產品,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拔尖人才;
(三)在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金融、法律、服務等專業工作中造詣較深、成績顯著,在省內外有較高聲譽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專業人員;在學術和理論研究上取得創造性成果,發表或出版的論文論著具有較高理論價值和較大社會影響,得到省內外同行公認,並獲推薦條件第一條規定的有關社會科學獎或其他獎項者;
(四)在企、事業單位管理工作中有較強創新能力和較高管理水平,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保持全市同行業先進水平,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經營管理人員;
(五)在農業技術推廣、農業產業化和在新農村建設中起模範帶頭作用,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農村實用人才;
(六)在社會工作領域取得突出成績、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社會工作人才。
上述條件中所列獎勵和榮譽稱號獲得者的認定,均以頒發的證書為依據,獲獎項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薦業務技術上的主要完成者。
三、申報程序
由專業技術人才個人向所在單位黨組織進行申報,縣(市、區)組織部門、市直主管部門或駐許單位黨組織審核把關後,研究確定推薦名單,將推薦報告、《許昌市拔尖人才推薦表》和相關材料(推薦對象的成果證書、榮譽證書及復印件,論文、著作,工作總結等)一並報送市委組織部。非公有製企業和社會組織按屬地原則申報推薦,無主管單位和駐許單位直接向市委組織部申報推薦。
四、報送材料
各縣(市、區)、各單位推薦人選報送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推薦人選報送個人工作總結(一式3份。主要內容包括工作簡歷、政治表現、2010年以來取得的成績、獲獎情況、目前承擔的主要工作、不足之處等,不超過3000字)、《許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推薦表》(一式3份)、《許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選登記表》(一式15份)、《許昌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人選名冊》(EXCEL格式,一式3份);以上材料均要報送電子版;
(2)縣(市、區)委組織部、市直和駐許各單位黨組(黨委)的推薦報告(以文件形式,一式3份,確定排名順序);
(3)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等);有關獎勵證書和鑒定證書;有關著作的封面、目錄及版權頁;有關論文的刊物封面、目錄、論文全文(各地各單位將推薦人選相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後,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連同原件一並上報);
(4)企業經營管理人選材料,還包括由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五年企業經濟效益及安全生產情況證明材料,由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計等部門出具的企業納稅、繳納社會保障基金和審計等情況的原始證明材料;
(5)擔任領導職務的人選,須提供紀檢監察機關出具的廉潔自律情況證明材料和衛生計劃生育部門提供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使用word文字系統,A4紙打印,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幾點要求
1、選拔市拔尖人才,是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有很強的政治性、政策性、導向性。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切實做好推薦上報工作。
2、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件推薦人選,堅持按照人選推薦程序辦事,真正把優秀人才推薦上來。對上報的人選材料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保證真實、準確、客觀。
3、在保證人選質量的前提下,註意推薦長期在一線工作、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以及有發展潛力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註意推薦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及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人才。嚴格控製領導幹部申報比例。
請各地各單位務於2015年7月20日前將推薦人選材料報送市委組織部人才科。
聯系電話:2965582 電子郵箱:rcb2965582@163.com
請登陸“許昌組工服務快線”(http://www.xcszdj.cn)公告欄下載電子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