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2017〕646號
河 南 省 教 育 廳
關於開展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
統一考試錄取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為確保國家招生政策得到嚴格執行,確保全省高校招生錄取平穩順利,維護高考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維護考生權益,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0號)要求,經研究,擬於近期對統一高考錄取工作進行督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對象
2017年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的全省普通高等万泰。
二、督查內容
(一)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的情況。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 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 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格高校自主招生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6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 年普通高等万泰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 號)等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30 個不得”招生禁令以及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預留計劃使用規定的情況。
(二)本科二批和三批合並錄取改革情況。批次合並後的生源變化和投檔一次性完成計劃情況,征集誌願以及其他情況。
(三)部分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情況。高校藝術類專業(包括專業校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招生和教育部批準的部分高校體育專業單招等特殊類型招生的情況。
(四)涉及錄取工作的其他情況。
(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建議。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在高校自查的基礎上,分片分組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督查。采取聽取匯報、座談、巡查現場和調閱相關文件、資料的方式進行。
四、督查組織和分工
(一)成立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劉昭陽為組長,李金川為副組長,王繼東、王 瑜、沈長雲為成員。
(二)組成三個督查組。人員組成如下:
第一組
組 長:王繼東
成 員:王新生 介小偉 李元康
督查任務:鄭州市、開封市、洛陽市、三門峽市、商丘市片區內的高校。聯系人:李元康,聯系電話:18595679975。
第二組
組 長:王 瑜
成 員:王誌電 王明忠 呂宜旺
督查任務:隴海鐵路線(不含)以南片區內的高校。聯系人:呂宜旺,聯系電話:13592545878。
第三組
組 長:沈長雲
成 員:陳兆武 楊 冰 魏 宇
督查任務:隴海鐵路線(不含)以北片區內的高校。聯系人:魏 宇,聯系電話:15838192857。
各組督查的高校數量原則上不少於8所。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錄取工作是統一高考招生工作的關鍵環節,政策規定性強,工作要求嚴,考生關註度高。各高校和各督察組要從維護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秩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全局出發,從促進公平公正、科學選拔人才的高度,正確認識開展此次錄取工作督查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督查工作的責任感,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2017年全省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工作圓滿完成。
(二)要認真自查。各高校要按照督查內容和要求,突出問題導向,認真開展自查,對涉及考試招生各個環節的工作認真梳理、逐項排查,找準本校執行考試招生政策的薄弱環節和問題。在自查的基礎上,認真撰寫自查報告,總結招生工作的主要經驗和做法,提出改進本校和全省招生工作的措施和建議。2017年9月10日前,各高校要將今年招生工作情況報告書面報送我廳。
(三)要嚴格督查。各督查組要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本通知的安排,認真開展督查。要堅持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的原則,確保各組督查高校的數量不少於8所。要深入高校錄取現場,實地檢查涉及高考錄取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執行情況,指導高校依法依規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各組要向高校現場反饋督查情況,並在督查結束後的7個工作日內提交本組的督查報告。
(四)要廉潔督查。各高校和各督察組在督查工作期間,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嚴禁違規接待等違規行為的發生。
聯系人:李元康 魏 宇,聯系電話:0371-69691252,傳真:0371-69691790。
2017年7月27日